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上岗条件,拟申请2024年博士生导师上岗人员。
二、申请条件
详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陕师党发〔2023〕25号)(以下简称“《导师管理办法》”,见个人上岗申请系统)
三、审核程序及安排
1.个人申报
符合《导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年龄、研究生培养条件、科研等条件的人员,对照文件规定的各类型导师上岗要求,决定是否申报。拟申报人员在10月12日之前,通过学校主页访问“一网通办”中“研究生导师上岗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工号,密码与校园网上网密码相同),提交上岗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登录地址:https://wyy.snnu.edu.cn/apaas/form/vip/sso?authId=646f439be4b0375b6a1b980b。
2.所在单位审议
培养单位对申请者个人信息、科研成果等进行逐项确认,并对照《导师管理办法》审核是否满足上岗条件,并将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于10月18日前提交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教指委)会审议。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并将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于10月25日前,通过系统提交审核,审核完成后将《2024年博士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提交研究生院。
4.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复核后,将通过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确定上岗人员资格。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及时更新和完善“一网通办”中的基本信息、教学信息和科研信息等内容,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的信息方可填报至研究生导师上岗管理系统中。信息审核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2.各培养单位应对申请者的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和研究生培养成效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行上岗申请。
3.各培养单位、分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按时申报材料,公平公正开展审核工作,按条件审核申请人员资格,杜绝弄虚作假,并及时处理各类异议。
4.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导师上岗申请在已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导师中开展。
联 系 人:陈乐 魏茜
联系电话:85310354
邮 箱:yjsxwb@snnu.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7日